(五)针对利用电子商务避税的法律措施。电子商务避税是一种新兴的国际避税方式,究其本质,它主要还是利用转让定价、避税港、资本弱化等形式。但由于电子商务有如下特点:①消费者可以匿名;②制造商容易隐匿其往所;③税务当局读不到信息无法判断电子贸易情况;④电子商务交易本身也容易隐藏。所以对反避税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随着电子商务在国际上的广泛运用,我国政府在研究制定电子商务税收的同时,应针对电子商务活动可能存在的种种避税手法,制定符合国际规范的反避税条款,以适应我国全方位反避税工作的需要。
参考文献:
1.余劲松,吴志攀. 国际经济法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0
2.陈安. 国际经济法概论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
3.王荃. 西方国家反避税税制研究 兰州商学院学报 2000,5
4.高华. 国际避税与反避税法律问题研究 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2003,4 [] [] [1] [2] 共4页: 上一页1234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