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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公证】涉外公证书须知-程序法
关键字:继承权公证书 发布时间:2010-04-16

  怎样书写委托书?

  委托书的一般书写格式是: 委 托 书

  委托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住址)。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 住址)。

  委托事项:(委托的具体内容)。

  本人XXX(姓名), 委托XXX(受委托人姓名), 对X事项(事项的名称)全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

  X年X月X日

  申请办理委托公证, 须提供哪些证件材料?

  申请办理委托公证, 须向公证机关提供的证件材料是:

  ①委托人与受委托人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②委托人所委托事项的合法凭证及其复印件;

  ③委托人的委托书(须包括委托人与受委托人双方的姓名, 出生年月日, 住址及委托事项的具体名称等);

  ④受委托人同意接受委托的声明书。

  委托公证书的证词内容有哪些?

  委托公证书, 一般为另纸公证。委托公证书的证词一般是: 兹证明XXX于X年X月X日来到我处, 在我面前, 在前面的委托书上签名。

  什么是合同公证?

  所谓合同公证, 是指公证机关对签订合同的双方在自愿的前提下所签订的合同内容, 双方代表的资格等进行认真审核后, 而出具的公证书。

  合同的使用范围相当广泛, 内容十分复杂, 专业程度较强。为了确保签订合同的双方履行合同条款, 避免产生纠纷和诉讼, 对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签订合同的双方代 表是否具备合法资格等进行公证,是十分必要的, 如我国的劳务出口, 一般都需订立严格的合同条文。公证机关对合同条款是否违反我国法律等, 要进行认真审核。因此, 合同公证也是我国在对外合作中, 不可缺少的必要环节。

  申请办理合同公证, 须提供哪些证件材料?

  申请办理合同公证, 须向公证机关提供的证件材料是:

  ①合同签订双方法人代表或合同签订者的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②合同签订双方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

  ③合同签订双方的资信证明(包括开户银行和帐号);

  ④双方达成协议的合同书。

  合同公证书的证词内容有哪些?

  合同公证书, 一般为另纸公证。合同公证书的证词一般是:

  兹证明XXX(签订合同的甲方单位在合同上使用的名称)的代表XXX(在合同上签字人的姓名 )与XXX(签订合同的乙方单位在合同上使用的名称)的代表XXX(在合同上签字人的姓名)于X年 X月X日签订前面的合同。

  什么是出生公证?

  出生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我国公民出生在国(境)内这一即成的法律事实的真实性予以确认而出具的公证书。

  申请办理出生公证, 须提供哪些证件材料?

  申请办理出生公证, 当事人须向公证机关提供的证件材料是:

  ①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②当事人如系儿童, 须提供接生医院签发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当事人如在国(境)外的, 须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正本及其复印件,同时要提供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自己的出生年月日, 出生地点, 亲生父母姓名, 何时出境, 出 境前的最后居住地址等);

  ④当事人的免冠正面照片两张(最好同护照上的照片一致);

  ⑤当事人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介绍信。

  申请办理出生公证, 须注意哪些问题?

  出生公证主要用于申请人出国定居, 办理入境签证, 在国(境)外求职、留学等涉外事项。 因此, 须注意:

  ①出生证明中当事人的姓名(包括别名、曾用名)要确切真实, 不能用同音字或别字代替。 如”于”姓, 同音的有”余”和”俞”, 不能相混淆。再如, 中国人名中用”立”字的很多, 有 “力”, “丽”, “莉”, “利”等, 一定要搞清是哪一个字, 不能用别字代替;

  ②中文姓名的译文一般均按汉语拼音,姓名后边用括号注明在国(境)外使用过的外文姓名或地方方言译音姓名;

  ③出生日期一律都须使用公历的年月日来表达。如申请人因特殊情况需要用农历表达, 可在公历后边的括号内注明”农历X年X月X日字样”;

  ④出生地点要明确具体,且须写出省、自治区、市及县(市), 也可写到乡镇或街道;

  ⑤申请人的父母姓名同样也必须确切真实。如果申办公证时, 其父母中有死亡的, 应在括号内注明父或母已死亡。

  出生公证书的证词内容有哪些?

  出生公证书的证词内容是: 兹证明XXX(男或女, 又名XXX)于X年X月X日生于X省(自治区或市)X县(区或市)。XXX的父亲是XXX, XXX的母亲是XXX。

  什么是生存(健在)公证?

  生存(健在)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老年人因领取退休金、养老金或保险福利金等需要而出具的健在公证书。

  申请办理生存(健在)公证书, 须提供哪些证件材料?

  申请办理生存(健在)公证书, 须向公证机关提供的证件材料是:

  ①本人的护照, 侨民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②本人的居住证明信(居住地派出所或有关单位出具);

  ③领取退休金、养老金或其他福利金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有关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⑤本人的近期照片2~4张。

  生存(健在)公证书的证词内容有哪些?

  生存(健在)公证书的证词内容是: 兹证明XXX(男或女, X年X月X日生)尚健在, 现住中国X省(自治区或市)X县(区或市)X街X号(或X乡X村)。

  什么是死亡公证?

  死亡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应申请人因办理涉外财产继承等有关法定手续时的需要而出具的公证书。

  申请办理死亡公证书, 须提供哪些证件材料?

  申请办理死亡公证书, 须向公证机关提供的证件材料是:

  ①申请人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②死者的死亡证明(因病死亡的由医院出具, 因非正常原因死亡的由公安部门出具)原件及复印件;

  ③死者生前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

  ④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死亡公证书的证词内容有哪些?

  死亡公证的证词内容是:

  兹证明XXX(男或女)于X年X月X日出生, 生前住X国X省(自治区域市)X县(区或市)X街(镇或村)X号, 于X年X月X日在X地(死亡地名)因XX(死亡原因)死亡。

  什么是生存(健在)公证?

  生存(健在)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老年人因领取退休金、养老金或保险福利金等需要而出具的健在公证书。

  什么是亲属关系公证?

  亲属关系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为确认我国公民与其在国(境)外居住的亲属之间的血统或姻亲等相互关系(包括直系亲属关系和旁系亲属关系)而出具的公证书。

  申请办理亲属关系公证书, 须提供哪些证件材料?

  申请办理亲属关系公证书, 须向公证机关提供的证件材料是:

  ①申请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②国(境)外亲属(即关系人)的有关信件;

  ③申请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人才交流中心、派出所或乡政府, 根据档案记载而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信和介绍信。

  申请办理亲属关系公证, 需注意哪些问题?

  申请办理亲属关系公证的目的, 一般是为办理出国探亲、定居、移民、继承财产、申请劳工伤亡赔偿、申请汇款供养国(境)内亲属等涉外事宜所需。因此, 办理此类公证, 申请人须注意:

  ①向公证机关提供的证件材料要真实有效;

  ②申办亲属关系公证的目的要确切真实;

  ③申请人与关系人之间的称谓要准确清楚, 尤其是相互间的辈份要清楚明确。

  亲属关系公证书的证词内容有哪些?

  亲属关系公证书的证词内容是: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

  关系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

  (如关系人较多, 均需分别排列于此)。

  兹证明申请人XXX是关系人XXX的……(申请人与关系人之间的称谓)。

  什么是婚姻状况公证?

  婚姻状况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申请人现实际存在的婚姻状况(包括单身, 未婚, 结婚, 离异, 无配偶或丧偶等)这一民事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等出具的公证书。

  申请办理婚姻状况公证,须注意哪些问题?

  申请办理婚姻状况公证, 一般都是在准备结婚, 准备移民的情况下, 申请人方向公证机关提 出公证申请。申请人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①申请人准备结婚的, 其本人必须已达到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

  ②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应的婚姻状况证明(如离婚者, 须提供离婚证书;丧偶者提供丧偶证明等);

  ③如申请人的结婚证或离婚证丢失, 须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书》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 或者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等;

  ④证机关一般不出具未婚妻(夫)订婚证明;

  ⑤如申请人未达到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 公证机关一般不出具未婚公证。如国(境)外确因特殊情况, 要求必须出具的, 公证机关只能出具申请人尚未达到我国婚姻法规 定的法定年龄公证。

  申请办理婚姻状况公证, 须向公证机关提供的证件材料是:

  ①申请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②申请人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而未婚的须提供所在单位组织部门或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 具的未婚证明书或单身证明;

  ③申请办理结婚公证的, 须提供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申请办理离婚公证的, 须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离婚判决书》, 或《离婚证书》, 或《离婚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申请办理丧偶公证的, 须提供配偶死亡证明书, 或配偶尸体火化证明书, 或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申请人所在单位组织部门, 或人才交流中心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介绍信;

  ⑦申请办理结婚公证的须提供双方结婚的合影照片3张。

  未婚公证书的证词内容有哪些?

  ①未婚公证书的证词内容一般是:

  兹证明XXX(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 现在未婚。

  ②如果申请人现已在国(境)外居住, 则证词是:

  兹证明XXX(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 至X年X月X日离境之日, 在中国居住期间未曾登记结婚。

  结婚公证书的证词内容有哪些?

  ①结婚公证书的证词内容一般是: 兹证明XXX(性别, 出生年月日)与XXX(性别, 出生年月日)于X年X月X日在X省(自治区或市 )X县(区或市)登记结婚。

  (注:结婚公证书上必须贴有夫妻双方结婚合影照片。)

  ②如果对《结婚证书》进行公证, 则为另纸公证, 其证词是:兹证明前面《结婚证书》上XXX的签名和XXX(婚姻登记机关名称)的印章属实。

  (注, 结婚公证书, 一般都要求对夫妻双方的两本公证书分别进行公证。)

  离婚公证书的证词内容有哪些?

  ①离婚公证书的证词内容一般是:兹证明XXX(性别, 出生日期)与XXX(性别, 出生日期)于X年X月X日在X省(自治区或市)X县 (区或市)经某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或经X机关登记离婚, 或经双方协议离婚等方式)。

  ②如果对《离婚判决书》进行公证, 则为另纸公证, 其证词是:兹证明前面《离婚判决书》上XXX的签名和X机关的印章属实。

  丧偶公证书的证词内容有哪些?

  丧偶公证书的证词内容是:兹证明XXX(性别, 出生年月日)之夫(妻)XXX(性别, 出生年月日)于X年X月X日因X(死亡原因)死亡。

  无配偶公证书的证词内容有哪些?

  无配偶公证书的证词内容一般是:兹证明XXX(性别, 出生日期)现在单身。

  什么是学历公证?

  学历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当事人的学习成绩单或记分册, 毕业(或结业、毕业)证, 学位证书等的真实性, 合法性而出具的公证书。

  申请办理学历公证, 须提供哪些证件材料?

  申请办理学历公证, 须向公证机关提供的证件材料是:

  ①申请人的户口本, 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②申请人的学习成绩单(或记分册), 毕业(或结业、 肄业)证书, 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③申请人免冠照片3张;

  ④申请人所在单位(人才交流中心或派出所)开具的介绍信。

  学历公证书的证词内容有哪些?

  ①学历公证书的证词内容一般是:兹证明XXX(性别、 出生日期)于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在X学校(或学院、 大学)X系X专业 学习, 学制X年。

  (注:学历公证书须贴有申请人的照片。)

  ②如对毕业证书等进行公证, 则为另纸公证, 其证词内容是: 兹证明前面毕业证书(或结业、肄业,或记分册、学习成绩单, 或学位证书等)XXX的签名 和XX学校(学院或大学)的印章属实。

  什么是经历公证?

  经历公证是为了达到取得前往国入境签证或在国(境)外谋取职业等目的, 申请人请公证机关出具的本人在某段时间, 某个单位从事某项工作或学习的经历这一法律事实的真实性的公证书。

  申请办理经历公证, 须提供哪些证件材料?

  申请办理经历公证, 须向公证机关提供的证件材料是:

  ①本人的户口本, 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②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经历证明介绍信;

  ③申请人有关经历的相应证件材料;

  ④本人的正面免冠照片3张。

  申请办理经历公证, 须注意哪些问题?

  申请人申请办理经历公证的目的, 一般是为了在申办前往国入境签证时或在国(境)外谋取职业时, 提供应有的方便材料。因此, 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①申请人向公证机关提供的证件材料应和本人的经历相一致。如某人某段时间在某单位从事某工作或学习, 必须提供这个单位的工作证明、职称证明、学生证或人事部门开具的 证明;

  ②单位介绍信中所列的本人经历的时间必须前后衔接, 不能间断。也就是说, 从上小学, 参加工作, 到申办公证时的全部经历都要一一填写清楚;

  ③如果申请人不需要申请全部经历公证, 也可申请办理部分经历公证, 但起止时间要清楚, 且应提供相应的证件材料。

  什么是职业公证?

  职业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出具的申请人从事某项职业, 某项工种或具有某项专业技术职称等法律事实的真实性的公证书。

  经历公证书的证词内容有哪些?

  经历公证书的证词内容是:兹证明XXX(性别, 出生日期)于X年X月至X年X月在X学校学习, 于X年X月至X年X月在X省(自治区或市)X单位从事工作(或任X职务)。

  申请办理职业公证, 须提供哪些证件材料?

  申请办理职业公证, 须向公证机关提供的证件材料是:

  ①本人的户口本, 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②本人相应的职业证书(如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工程师、医师、教师、厨师等)原件及复印件;

  ③本人照片3张;

  ④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介绍信。

  申请办理职业公证, 须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申请办理职业公证的目的, 一般都是因涉外谋职的需要。因此, 须注意:

  ①这里所指的职业,不是一般的普通职业(如门卫、司机、行政职员等);

  ②申请人需要办理公证的职业是指本人现从事的职业, 且此职业是国(境)外谋职需要的(如厨师、工程师等)或准备需要的;

  ③申请人必须具备所公证职业的相应证书(如省、自治区市、劳动厅颁发的厨师证书, 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

  ④申请人不具备所申请公证的职业(如保姆)的证书, 可由有关劳动或人事部门出具相应的证明。

  职业公证书的证词内容有哪些?

  职业公证书一般为另纸公证, 其证词一般是:兹证明前面XXX证书(证书名称的全称)上XXX的签名和X单位的印章属实。

  申请办理未受刑事处分公证, 须提供哪些证件材料?

  申请办理未受刑事处分公证, 须向公证机关提供的证件材料是:

  ①本人的户口本, 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②本人所在单位保卫部门, 党委组织部门或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未受过刑事处分的证明材料;

  ③本人申请;

  ④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派出所开具的介绍信。

  什么是刑事表现(是否受过刑事处分)公证?

  刑事表现(是否受过刑事处分)公证, 是指公证机关对我国公民(或外国公民)在我国境内居住期间是否受过刑事处分或有没有触犯过刑法等法律事实而出具的公证书。

  申请办理刑事表现公证, 须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申请办理刑事表现公证, 须注意的问题是:

  ①申请办理刑事表现公证的申请人必须达到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年龄。如申请人未达到刑法规定的年龄, 一般不必出具此类公证。如前往国坚持要求提供, 公证机关只能出具申请人”尚未达到我国刑法规定的年龄”的公证书;

  ②未受刑事处分公证书一般都有一定的期限规定, 这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普遍要求。各国规定的一般期限基本都在六个月以内, 即从出具公证书之日起到外国驻华使(领)馆受 理认证之日止(也有的规定到办理签证之日或办理定居手续之日止)。所以申请人要争取时间,在公证书有效期内办妥认证及签证手续。如果因种种原因而超过了规定期限, 则该公证书即被视为无效。那么, 就必须重新申请办理;

  ③申请办理刑事表现公证, 一般为在国(境)外谋职、求学、结婚所用、也有的为办理移民, 定居手续所用。有的国家要求凡申请入境签证三个月以上者, 必须提供此类公证。所以申请人在办理公证手续之前, 最好到前往国的驻华使(领)馆询问清楚,是否需要办理此 类公证, 以免耽误时间。

  未受刑事处分公证书的证词内容有哪些?

  未受刑事处分公证书的证词内容是:兹证明XXX(性别、出生日期、住址)至X年X月X日止(出具公证书时的时间或者离开我国国境的时间), 在中国居住期间未曾受过刑事处分。

  如申请人曾经有过犯罪记录, 怎样申办公证?

  如申请人曾经有过犯罪记录, 必须如实向公证机关说明并提供有关犯罪事实证明资料( 如法院出具的判决书), 以及所在单位保卫部门或派出所出具的本人实际表现(即未再受其他 刑事处分)的证明信。公证机关经严密调查后,才能出具刑事表现公证书。这类公证书的证词内容一般是:

  兹证明XXX(性别, 出生日期, 住址)于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在中国居住。X年X月X日 因X罪曾被中国X法院判处有期徒刑X年, 自X年X月X日服刑。XXX至X年X月X日(出具公证书之日)在中国居住期间未再受过刑事处分。

  怎样申办国籍公证?

  申请人因出国移民定居或结婚等需要, 一般都要提供国籍证明。

  申请人申办国籍公证, 须向公证机关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①申请人已具备中国国籍的户口卡, 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②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申请人具有中国国籍的证明;

  ③本人申请书;

  ④本人免冠照片3张;

  ⑤本人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的介绍信。

  怎样申办户籍与住所公证?

  申请人申办户籍与住所公证, 一般都是应申请前往国的探亲访友, 留学进修等签证的需要。申请人须向公证机关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①本人户口本, 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②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与住所证明信;

  ③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国籍公证书的证词内容有哪些?

  国籍公证书的证词内容是:兹证明XXX(性别, 出生日期, 住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户籍与住所公证书的证词内容有哪些?

  户籍与住所公证书的证词内容是:

  兹证明XXX(性别,出生日期)现户籍地在中国X省(自治区或市)X区(县或市)X街X号(详细住址), 其住所与户藉一致(如不一致, 则须写明详细住址)。

  什么是声明书公证?

  声明书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声明人(公民或法人)对在民事活动中公开的意思的单方申请, 依法证明其声明行为的真实性而出具的公证。

  声明书公证一般包括放弃权利声明, 主张权利声明, 承担义务声明等三种类型。

  声明书是声明人的公开的意思的真实性的单方面的法律行为。对这个“公开的意思”进行公证的意义在于确认其真实, 以防有人作假, 使接受该声明书的公民或法人消除疑虑。如有的国家在受理中国公民入境签证时, 要求其出示是否能遵守该国法律的声明书公证。遇到此种情况,申请人可以到公证机关在公证员面前书写一份声明, 对“本人在某国居留期间保证遵守有关法律”这一“公开意思”的真实性, 请公证机关公证。

  申请办理声明书公证, 须提供哪些证件材料?

  申请办理声明书公证, 须向公证机关提供的证件材料是:

  ①本人的户口本, 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②起草妥的声明书草稿;

  ③与声明书内容有关的相应的证件材料;

  ④本人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开具的介绍信。

  什么是证明书公证?

  证明书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申请人的有关法律事件和非争议性的有法律意义的事实的真实性而出具的公证书。

  如前面提到的《死亡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出生公证》、《学历公证》等都属于证明书公证范畴。

  声明书公证书的证词内容有哪些?

  声明书公证书一般为另纸公证, 其证词一般是:兹证明XXX于X年X月X日来到我处, 在我的面前, 在前面的声明上签名。

  我国哪些机关单位可以办理涉外公证?

  我国办理涉外公证的机关, 一是国内的国家司法机关批准设立的公证处, 二是驻国外的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

  所有办理涉外公证的公证处和公证员都必须报司法部和外交部备案

  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公证书的证词内容有哪些?

  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一般指此类文书对公民或法人的权利, 义务等能产生一定影响之文书。如医院出具的诊断书,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健康检查书, 学校出具的毕业证书以及翻译的译文与中文原本相符的证明书等, 都属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公证书,一般都是另纸公证。其证词内容一般是:

  兹证明前面XX证书(证书的名称)上XX(单位名称)的印章和XX(证书上签名人的姓名)的签名均属实。

  兹证明前面XX证书(证书名称)的X文(外文名称)译文内容与公证书中文原本相符。

  我国的公证机关是怎样设置的?

  我国的公证机关是按地域设置的,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及县(市、区)一般都设立有公证处, 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X省(自治区、直辖市)X县(市, 区)公证处”。有的经司法机关批准, 也可以有其他称谓,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长安公证处”等。

  我国驻外大使馆、 领事馆可办理哪些公证?

  我国驻外使(领)馆可办理公证的基本原则是通过公证保护我国法人和公民合法权益。对外国人或中国血统的外籍人申请公证的, 只要涉及到在我国发生的有关法律事实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使(领)馆一般也予以受理, 但他们的涉及在我国使用的公证书, 使(领)馆一般只 办理所在国公证的认证手续。海外华侨向我驻在国使(领)馆申请办理公证的, 一般视其驻在国的有关法律是否承认而决定是否受理。

  我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公证的范围是:委托书公证, 遗嘱公证, 财产继承或放弃财产公证, 赠予公证, 分割财产公证, 转让公证, 亲属关系公证以及申请人在文书上的签字或印鉴公证, 文书的副本节本, 译本与原本相符公证等。

  哪些部门出具的证明可以与公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参照国际惯例, 下列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可以与公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①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出生证明, 死亡证明, 健康检查证明, 免疫证书;

  ②进出口商品检验当局出具的商品检验证书;

  ③在航行中的船舶, 飞机上的长官对公民在其负责的船舶, 飞机上因紧急事态下所做的遗嘱, 委托等法律行为而出具的证明书;

  ④在战场上军队团以上干部为其下属官兵的遗嘱, 委托等法律行为而出具的证明书。

  我国公证机关都办理哪些公证?

  我国公证机关办理公证的业务范围很广。主要有证明法律行为, 证明法律事件和证明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或事实等三大类:

  ①关于证明法律行为的公证, 主要有:

  ——经济合同公证:如承包合同, 劳动合同等公证;

  ——其他民事合同和协议公证:如租赁合同, 赔偿协议等公证;

  ——遗嘱公证:如遗赠公证等公证;

  ——收养关系公证:如事实收养和解除收养等公证;

  ——委托公证:如委托代管房产等公证;

  ——声明书和保证书公证:如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

  ——招标, 拍卖等公证;

  ——签字或印鉴公证。

  ②关于法律事件公证,主要有:

  ——死亡公证;

  ——生存(健在)公证;

  ——出生公证;

  ——各种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公证。

  ③关于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或事实公证, 主要有:

  ——学历公证;

  ——经历公证;

  ——亲属关系公证;

  ——法人资格公证;

  ——公司章程, 委任状公证等。

  总之, 随着我国的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对外交往的增多, 公证机关的公证业务也越来越多。对于因私出国人员来说, 所有的涉外公证业务, 我国的公证机关均可以办理。

  申请公证的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公证机关申请怎么办?

  如果申请公证的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公证的手续, 可以委托别人代理, 但必须提出有代理权的证件, 证明。如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等。

  申请人申请公证委托书, 声明书, 遗嘱, 赠予, 身份, 收养子女, 签名印鉴属实以及其他与人生有密切关系的事项, 申请人均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如果申请人因种种特殊因素(如身体条件不允许等)确不能前往公证机关提出申请的, 公证机关可派专职公证人员前往申请人住所当面接受申请人的正式申请, 并予以办理公证。

  申请人怎样向公证机关提出公证申请?

  申请人需办理公证, 必须亲自到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申请。

  ①通过申请人的邀请信, 外国驻华使(领)馆或其他途径, 搞清自己需办理哪些种类的公证及对每项公证的具体要求(如是否办理一式两份等);

  ②向公证机关提出公证申请, 同时备齐申办公证所需的各类证件及材料;

  ③填写《办理涉外公证申请表》并按公证机关的规定要求, 递交办理公证所需的证件及有关材料, 同时缴纳公证费用;

  ④公证机关一般在一周左右即可办妥公证, 如遇紧急情况, 也可作为特殊情况办理;

  ⑤申请人取得公证书后要进行必要的自我查验。如无误即可带回, 以进行下一步的认证和办理签证工作。如需要公证机关代办认证, 也可当即交给公证机关。

  怎样开具公证介绍(证明)信?

  申请人申办公证, 须提供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如人事, 组织, 劳资, 街道办事处, 乡镇政府, 人才交流中心或派出所等)开具的介绍(证明)信。

  开具介绍(证明)信须注意以下事项:

  ①必须按公证机关的规定格式开具(文本样本后附);

  ②介绍(证明)信在二页以上的, 需加盖骑缝章;

  ③开具介绍(证明)信者须亲自签名;

  ④申请人不论申请几种公证, 只开具一张介绍(证明)信即可。但要按顺序分类列出;

  ⑤申请人不需要办理的公证, 则无须在介绍(证明)信内列出;

  ⑥介绍(证明)信一般在一周之内有效。

  介绍(证明)信的参考样本是什么样的?

  申请人所在单位开具的介绍(证明)信一般格式(参考样本)是:

  ——公证处:

  我单位XXX与其配偶XXX偕子女XXX(无配偶或子女者则不必填写)申请 赴X国探亲(或结婚, 定居, 留学等事由, 如申请人已离境, 须注明离境日期), 现介绍到你 处办理如下公证:

  ①出生证明书:XXX(性别)于X年X月X日在X省X市(县)出生。XXX的生父是XXX, 生日是X年X月X日。

  ②结婚证明书:XXX(性别、出生日期)与XXX(性别、出生日期)于X年X月X日在X省X市(或县)登记结婚 。

  ③离婚证明书:XXX(性别、 出生日期)与XXX(性别、 出生日期)于X年X月X日在X省X市(或县)登记结婚, X 年X月X日在X省X市(或县)经X部门登记(或调解、判决)离婚。XXX至X年X月X日未再登记结婚。

  如果是再婚者, 请按照结婚证明书条款写明。

  ④未婚证明书:XXX(性别、出生日期,现住X省X市X区)至X年X月X日未曾登记结婚。

  已经离境者:XXX(性别、出生日期、原住X省X市X区)在中国居住期间未曾登记结婚。

  ⑤经历证明书:XXX(性别、出生日期)于X年X月至X年X月在X单位(应写明全称)任某职(职称或职务), X 年X月至X年X月在X单位任X职(或从事何种工作)。

  ⑥学历证明书:XXX(性别、出生日期)于X年X月入X大学X系学习X专业, 学制X年, 于X年X月毕业。

  ⑦域外亲属关系证明书: XXX(性别、出生日期, 现住X省X市X区)是居住在X国X市XXX(性别、 出生日期)的XXX(相 互关系)。

  ⑧亲属关系证明书:XXX(性别、出生日期)的配偶是XXX(出生年月日), 子(或女)是XXX(出生年月日), 哥哥 是XXX(出生年月日), 弟弟是XXX(出生年月日), 姐姐是XXX(出生年月日), 妹妹是XXX(出生 年月日)。

  无兄弟姐妹者:XXX(性别、出生年月日)现系XXX(父名、出生年月日)与XXX(母名、出生 年月日)的独生子(或女)。

  ⑨死亡证明书:XXX(性别、出生年月日)生前住X省X市X区, 于X年X月X日在X地点因XX(死因)死亡。

  ⑩未受刑事制裁证明书:XXX(性别、出生年月日, 现(或原)住X省X市),XXX在中国居住期间没有受过刑事制裁。

  办理公证有期限规定吗?

  所谓办理公证的期限, 是国家法律对公证机关办理公证事宜所规定的时间限制。公证机关都应严格依照期限规定予以受理。如果申请人发现个别公证机关不遵守法定期限, 有权提出质疑或申诉。

  国家规定了三种期限:

  (1)一般公证在一个月内办妥, 复杂的最长不超过3个月;

  (2)申请人的申诉应在3个月内作出答复结论;

  (3)受其他公证处委托调查的, 应在20天内作出回答复。

  办理公证的收费有规定吗?

  国家规定公证机关办理公证须收取一定费用。这是因为, 公证机关在受理公证时要付出一定的劳动, 支付一定的费用, 同时也有利于减轻国家财政负担。

  收费的标准, 国家物价部门有明文规定。收费的方法, 一般是按件数收费, 且都付给正式收款收据凭证。

  如果申请人办妥公证, 需要委托公证处代办外交部或驻华使(领)馆的认证, 也必须交付一 定费用。公证机关的此项收费属于代收性质,不是公证费。如果申请人不委托公证机关办理认证, 当然也不需要交付该项费用。

  怎样自我查验公证书是否合格?

  我国公证机关办理公证的合格率, 随着严格的管理和公证人员素质的不断提高, 可以说越来越高。但由于工作繁忙, 手续较多等因素, 个别公证书出现不合格(不规范)的现象还是时有发生。为了减少差错, 申请人拿到公证书之后进行自我查验, 也是十分必要的。不然到使用公证书时再发现有错, 不但耽误时间和精力, 而且有可能造成其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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